(一)創辦人提出申請
申辦孵化企業的創辦人應向創業服務中心企業發展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企業三年發展規劃;
3、孵化産品的技術水平有關資料;
4、企業基本概況;
5、企業章程。
(二) 審核
項目發展部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提請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申請的項目進行技術、經濟、市場及法人評估。
(三) 簽訂協議
經專家評審通過的高新技術項目的企業應與創業服務中心簽訂孵化協議。項目發展部協助創業者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等各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