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制度。著作權從軟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産生,登記并不是權利産生的必要條件。
那麼為什麼還要做軟件著作權登記這件事呢? 因為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通過登記,可以:
● 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産品。
● 在發生軟件著作權争議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件權利的有力武器,同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作品完成的時間以及所有人。
● 在進行版權版稅貿易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有利于交易的順利完成。同時,國家權威部門的認證将使您的軟件作品價值倍增。
● 合法在我國境内經營或者銷售該軟件産品,并可以出版發行
● 在進行軟件産品登記的時候可以作為自主知識産權的證明材料
● 在進行軟件企業認定時可以作為自主開發或擁有知識産權的軟件産品的證明材料
● 申請人可享受《産業政策》所規定的有關鼓勵政策。